去雲南前談了李惠永鍬書的事,有學界朋友來電問,『怎麼提起十多年前許多人早就狠批過的往事?』,還聽說有昆蟲學界出身者公開說我是要賣書才舊事重提的。哈!我【鍬形蟲54】是11年前出版的,現在打書是秀逗?那是在說【中華鍬甲3】嗎?那又不是我寫的書,受託印行、報關、船運外銷與服務台灣人的零星代售業務,多賣少賣我的利潤完全沒有增減,有必要幫誰打書?就算是要幫那種學術級的專業昆蟲分類書籍行銷,我頭殼壞到去批判一種外來鍬形蟲都會鑑定錯誤的通俗科普local台灣書籍?
我在2006年第二本鍬書出版時,都不曾提過有人愛亂掰數據,那為什麼現在說?其實根本無涉個人私交恩怨,而是相關的學術錯誤延續至今,在全民公認的國家資訊系統中,仍然沒被正視、修正,這才是我最耿耿於懷的事。繼續談國家資訊網站相關事宜之前,再次強調我就是個對事不對人直白批判的人,涉世未深的小朋友別再誤會我意圖公報私仇什麼的,然後自己自告奮勇為老闆、麻吉或偶像強出頭。比如,這回談的不論是TaiBNET或TaiBIF,總主持人都算是邵老師,我與邵老師熟不熟?他對我評價如何?請自己去問邵老師。是不是要針對邵老師?明眼人都清楚的。
我這10多年來經常依據TaiBNET來處理昆蟲物種的正式身分認定,TaiBNET(Taiwan Biodiversity National Information Network)舊稱「臺灣生物多樣性國家資訊網」,後來為了與TaiBIF(Taiwan Biodiversity Information
Facility)「臺灣生物多樣性國家入口網站」有所區隔,於是TaiBNET的網站中文名稱後來改稱為台灣物種名錄。
在臉書談論TaiBNET名錄採用鑑定錯誤的菲律賓肥角鍬形蟲後,我還和正職專業的分類學者討論過,其實按照正常的學術處理,無論是TaiBNET或TaiBIF在鍬形蟲的名錄中,台灣學界就算不單一登錄Aegus chelifer(南洋肥角鍬形蟲),至少應該是要將牠與Aegus philippinensis(菲律賓肥角鍬形蟲)兩種並存的。非常不解,負責資料登載人員可能不同的TaiBNET與TaiBIF,怎會同時都沒好好處理呢?
為什麼我說那兩種鍬在台灣的物種名錄中,至少也該兩種並存呢?容我引經據典慢慢道來。
Aegus philippinensis最早出現在國內外的文獻是2003年,有兩篇,分別都是李惠永發表於學術刊物中的。一篇是Masataka
Sato & Hui-Yung Lee, 2003, Records of two Lucanid beetles (Coleoptera) from
Taiwan, Elytra 31(2) : 370。另一篇是2003年國內學界的論文研討~~入侵種生物管理研討會論文集/李惠永、楊平世,外來種鍬形蟲、兜蟲及國內甲蟲飼育之現況(pp.149-166)。
依據上述兩篇論文內容邏輯推理,李惠永和Sato博士發表上圖的那篇論文雖然是年底發行,但是應該比較早寫,所以根據該篇記載,李惠永自己最早於2002年6月5日在六龜採集了1♂1♀2號Aegus philippinensis標本,還說這應該是台灣的新紀錄種。稍後不久同樣2003年寫下的研討會論文中,白紙黑字寫著『本種鍬形蟲於1995年在高雄之原木工廠原木下方之木屑中被採獲許多成蟲及幼蟲,隨後在許多家原木工廠相繼被採獲。1996年在高雄及屏東的市區和郊區有超過30筆的採集記錄,目前在南台灣已經在野地立足,並持續擴散中。』這篇論文中顯示李惠永承認自己的最早採集紀錄是1996年,有超過30筆。
可是,和Sato博士共同發表、稍早先寫第一篇時,那是2002年採集到2筆的稀有新紀錄種?怎麼當時完全不清楚1995在高屏很多原木工廠到處有採集紀錄?還忘記自己1996年在高屏有超過30筆採集紀錄?一個非常慎重的新紀錄種學術發表,1996年採到30多隻,卻在2003年只發表2002年採到2隻?我傻眼了!這兩篇同年同一個人發表的論文,為什麼有這麼顯著的數據衝突,請熟悉他的朋友自己問他,怎麼會這樣呢?別告訴我答案是保留實力?我高興、你住海邊管太多?要不要乾脆賴給在天的Sato博士說他瞎掰亂寫的?
“台灣有Aegus
philippinensis”在 2003年被李惠永正式發表後,2004年他的鍬書接著發行,並將該種中名稱為菲律賓肥角鍬形蟲。
也就是從那時候開始,我們才有正式的圖片證據顯示,李惠永所認定歸化台灣的Aegus philippinensis,事實上根本就是鑑定錯誤。我為什麼要等到10多年後的現在,才接連談李惠永先生這件事?嚴格說我根本不認識他、早已經不記得他的長相,批判的目標怎可能會是針對他呢?我的目標是國內學術研究的求真態度,這樣說應該很多人都聽得懂才對。怎麼說呢?
我2006年的【鍬形蟲54】中,很委婉但是很明確地指出,台灣有Aegus
philippinensis是錯誤鑑定,我很踏實的探索這個物種在台灣出現的來龍去脈,也白紙黑字寫下牠的學名為Aegus chelifer,中文名叫牠為南洋肥角鍬形蟲。【鍬形蟲54】這本書賣得也不不會比人少,全國喜歡鍬形蟲的人應該都知道這回事,為什麼TaiBNET寧願一直採用錯誤鑑定卻不願採納我的看法去查證、修改?那至少2006年我登載於書籍的Aegus
chelifer也該同時登錄吧?難道是知道這兩種在台灣是同一種的不同鑑定,所以只能放一種?如果是這樣,那我寫的某些內容算是全台第一位知道的,昆蟲書籍也寫得比別人多,這個物種的發現與考據也比別人早,相片拍的還不比別人差,內容呈現寫得也比別人完整,所有的呈現足以推翻2003~2004的錯誤鑑定,怎麼南洋肥角鍬形蟲就是不被國家學術機構正式承認?難道是因為我非學界人士?不是讀昆蟲系的?最糟糕的,這個錯誤在10多年後的今天,國家物種名錄還是完封不動。
別試圖辯解說,大概負責登錄的人員對鍬不熟,沒能注意適時更新資訊吧?2015年命名的鍾氏熱帶斑紋鍬形蟲,2016年命名的鄭氏肥角鍬形蟲與徐氏豆鍬形蟲,都沒忘記立即更新上載。請問,這個鑑定錯誤的種類還要賴在國家物種名錄榜上多久?難道學界沒人敢確定,台灣的這種歸化種肥角鍬形蟲不是Aegus philippinensis嗎?那是是鑑定錯誤好不好!有人不知道Aegus
philippinensis的真正長相嗎?超過10年了還不修正,未免太那個了啦!
假如連資料都懶得去查,那我幫忙準備好了,菲律賓肥角長這樣,差很多好嗎?
先前寫的一篇文章已經說過,我最不能釋懷的是TaiBNET明明參考了李惠永與Sato博士那份文獻報告,把菲律賓肥角登錄進入了台灣物種名錄中(請參考下下圖第一紅箭頭所指),那下圖同篇論文中號稱1988年採集自墾丁的長頸鹿細身赤鍬形蟲Cyclommatus
giraffa,為什麼不在台灣物種名錄中登錄?
完整論文請參考本篇第一張圖片
到底是認定那是偽造的學術紀錄不予採用?或是只有一筆採集紀錄就可以不予採用?還是不小心就遺漏了這筆更誇張的紀錄?還是寫了參考文獻其實根本沒有參考過這篇文獻?我會很生氣,就是生氣台灣學術界求真的態度,連我這個只學了攝影、半路出家、生物相關英文還都認不了幾個字的阿背,都可以這麼用功的查了又查,有什麼寫什麼、知道什麼寫什麼。那負責的學界相關人等,用心差太多了吧?太草率了吧?到底是知道錯?還是不知道?我都公開講了兩個多月了,還曾正式上網去留言反應錯誤,沒人通知他們去改?放著一直看笑話嗎?
這個物種只有TaiBNET出錯嗎?不,TaiBIF也一樣,而且不同的錯法、相同的離譜。請連結看看
在物種分布等相關描述中參考了我書中的資料,參考文獻也白紙黑字寫下~~
上圖,參考書籍的考據結果我用紅圈框起來~~
Aegus chelifer MacLeay, 1819 南洋肥角鍬形蟲 已收錄-完全比對正確
結果名錄物種寫的是Aegus philippinensis Deyrolle, 1865 菲律賓肥角鍬形蟲。
瘋掉了我!你覺得呢?
政府真的不用急著找玉山、大武山啦,先多花一點點經費就可以,請多找一些熟悉各地的陽明山、獅頭山,把基礎科學資料做扎實一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