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6日 星期四

鏡周刊2017,03,12臺北地檢署檢察官林達撰文《【司改之我見】靠濫訴月入十萬 地檢署成專屬討債公司》一文讀後-----(下)

鏡周刊2017,03,12臺北地檢署檢察官林達撰文《【司改之我見】靠濫訴月入十萬  地檢署成專屬討債公司》一文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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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檢察官一邊上網恣意指控別人是蟑螂,另一邊卻埋怨網民動輒為網路對罵興訟誹謗罪。我真的非常驚訝這種輕率的言行,怎可能是來自一位檢察官該有的素質?

我很好奇,這位林檢察官在他們專業司法群體中,是動見觀瞻的鰲首人物?還是可有可無的敝屣?於是再次上網搜尋一下。
我的天呀!草民有眼無珠,他在維基百科可是擁有一席之地的台大法律碩士、台大政治學博士,還在『2017年以全國檢察官票選第二高票,擔任司改國是會議分組委員。』呢!全體國家檢察官推派出來從事司改的代表人物是這種水準,那我真的對台灣的司改灰心萬分。怎麼說呢?

十年前,我曾被分派到電腦智財犯罪組工作。』足以證明,林檢察官知道我國政府非常重視電腦智慧財產的犯罪偵防,才會特別劃分出這個分組。我想任何人在這個分組的工作,應該暫時不必操心『強盜、殺人、貪汙、吸金、環保等犯罪』,全心全力保護國人的智慧財產,絕對是該組每個組員的天職吧?

有些案類根本應該除罪化,……。如果像著作權法聽說有米國壓力不好除罪,就……』這種340年前陳腐的落伍著作權觀念,竟然是來自一位打擊智慧財產犯罪的國家檢察官口中?這段話我一定要用草民的立場來解釋給大家聽,意思應該是~~你們隨手快門一按拍到的照片被盜用,有什麼好大驚小怪的?在我眼中這根本不算是犯罪,就算你想求償,自己花錢去找律師自訴,別來煩我們智慧財產組檢察官啦,我們是要應付米國人的訴訟用的,那是米國逼出來的不得已結果,如果不是米國,侵犯智慧財產有什麼大不了的?

我真的不敢相信,一位擔任過電腦智財犯罪組工作的專業檢察官,對智慧財產的輕蔑會有如此可憎的心態與發言。就算他不知道『智慧財產權才是台灣產業發展國際化之正確途徑』的話,至少也該知道台灣幾乎所有的高科技產業,都有仰賴國家法律強力守護的高價值智慧財產?還是他就是藐視我們從事專業創作的各類別創作者?

一般國人大概只知道有地方法院、高等法院……,大多數人可能都不知道,在板橋三鐵車站樓上有一個專業的智慧財產法院,它成立於2008年。這位檢察官們公推的司改尖兵林檢察官,不知道國家有一個因應專業而另立的智慧財產法院嗎?要不然怎麼認為侵犯智慧財產應該除罪化呢?素質不要這麼不堪好嗎?

我自信是生態攝影界動見觀瞻的資深創作者,所以我在個人私利以外,經常會費心留意整體生態領域中的風氣與素質。於是,我會推薦其他同行的好書,也會寫下萬字書評痛批誘拍鳥類的低劣手法;前不久我還推讚林務局對無知胡亂放生的專業堅持,我更常痛批政府不當的開發。將心比心我堅信,如果參與電腦智財犯罪組工作的檢察官們,常有人在網路或媒體宣導正確、守法的著作權觀念,再加上能有幾個惡性比較重大的侵權人被刑事判罪,經過媒體的報導、宣傳過後,國內網路盜圖等侵犯著作財產權與人格權的行為必將銳減,可是事與願違。

所以,我2009年開始上網以來這七年多,無論在個人部落格或臉書,經常不厭其煩的宣導正確智慧財產觀念。做這對我毫無實質助益的事,應該是司法人員該做的,他們不做無所謂,捨我其誰,這是我對這個社會的衷心回饋。可是,不宣導正確智慧財產觀念也就算了,林檢察官竟然在【司改之我見】媒體文章中渲染應該除罪化』、合理使用』、濫訴蟑螂』等,這對法律常識不足的學生、百姓有減少被訴的助益嗎?還是反而會增加國內著作權的糾紛?案件辦得再多薪水有增加嗎?到底邏輯概念怎麼這麼差呢?  


最遺憾的,林檢察官是參與政府司改的領頭羊?我心碎了。我也終於明白,為什麼檢察官的人民不信任度,在所有職業別中僅次於法官,高達76.5%,其來有自啊!我開始有點懷疑,司法界反改革的迂腐反動勢力是否全力反撲中?與時代進步的巨輪對抗,下場自己想想。


2017年3月15日 星期三

鏡周刊2017,03,12臺北地檢署檢察官林達撰文《【司改之我見】靠濫訴月入十萬 地檢署成專屬討債公司》一文讀後-----(中)

鏡周刊2017,03,12臺北地檢署檢察官林達撰文《【司改之我見】靠濫訴月入十萬  地檢署成專屬討債公司》一文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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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170310web001/

這位告訴人真是神通廣大,竟然可以搜尋到那份報告封面上的鳥和他的鳥是同一隻,拿來地檢署提告。我因此知道,他是故意在網站放了大量鳥照片,我推測他每天的工作,就是四處搜尋他的鳥有沒有被複製。』由於這段文字的嚴重謬誤,我要利用下段文字再次提出相關的經驗與質疑。

網路搜尋到有人到用自己的照片叫做『神通廣大』?2008年左右,很少上網的我在Google上隨手用『蒼蠅』、『蚊子』、『螞蟻』、『蟑螂』、『跳蚤』等進行圖片搜尋,單單是除蟲公司網頁中,先後總共發現超過40家公司逾200圖次的照片,盜用自我【昆蟲入門】或【昆蟲圖鑑】兩本書中,我『神通廣大』嗎?這種檢察官根本與時代脫節了。同理,我有故意在網上放一大堆昆蟲照片讓人複製嗎?很抱歉,20096月之前我從不上網PO圖的。如果檢察官用這樣主觀的立場,篤定別人是如他所言的狀況,如此有失公允的恣意推測,是不專業?還是在帶風向嗎?

我詢問同組同仁有沒有收過這位告訴人的案件,其他五位檢察官都說有,我們當場粗略統計,本組一個月就收了他15件,如果隨便3件拿到賠償,他月收入就超過10萬了。地檢署已經變成他的討債公司,檢察官變成他的打手。』從這段文字來看,林檢察官訴求讀者的,就是這位告訴人一個月就告發別人15起,月入就超過10萬元了,看過文章開頭的圖說,誰都看得出作者隱晦暗示這位當事人是『濫訴蟑螂』,還賺很多?所以『地檢署已經變成他的討債公司,檢察官變成他的打手。

我真的很不解,司法人員不都是依法論法的嗎?有無侵權盜用的事實才是重點吧?如果一個被害人,一個月能抓到15個被告,舉出他們的犯罪證據,請求國家主持公道。就我的膚淺認知,檢查官的責任是主持公道釐清有無犯罪事實,勿枉勿縱吧?怎麼會怪告訴人賺很多、讓自己淪為斂財的打手?完全不自知這裡頭有很離譜的邏輯錯亂嗎?告訴人可以拿很多錢,那表示很多人有違法嫌疑才會和解或賠款吧?怎麼怪到違法事件的受害者呢?就算當事人是刻意『在網站上放上大量照片』讓人盜用,誠如林檢察官說的,他『一切合法』啊!檢察官協助打擊非法,不應該嗎?講輕鬆點,或許『免費』幫被害者再三追訴犯罪真的不合理,假如國家法律規定,每人一個月超過三件的和解金或賠償金有一定比例上繳國庫呢?林檢察官還會埋怨被侵權的告訴人嗎?再開玩笑的假設,如果像警察開違規罰單一樣,國家法律規定和解或賠償金有一定比例分給檢察官,來打擊犯罪、減少犯罪,我懷疑有人會嫌『一個月就收了他15』多?

上開文字或許有些歪樓,但是我們一般奉公守法的百姓規矩繳稅所求的,不都是能安居樂業,私有財產不會遭受外人的侵犯傷害?網路時代來臨所帶來的新局勢與新衝擊,誰都會遇上,檢察官遇到因網路而興起的犯罪行為增多,工作量當然增加許多,一個月多許多案件是很爆肝沒錯,但是身家財產有遭受損失嗎?如果訴求自己增額的工作需要加給,我絕對支持。可是反過來暗批被盜用案件較多的受害人是『濫訴蟑螂』?這種沒有同理心的說詞,很難讓被侵權人們認同。

林檢察官曾有站在我們這些專業攝影師立場思考過嗎?網路時代來臨的整體客觀環境變革,讓我們的正常收入因為盜用而銳減時,我們不偷不搶,找到很多“盜我收入”的侵權者,依法提出告訴何罪之有?要被當『濫訴蟑螂』看?容我先引用知名律師李清輝大律師在網路的著作權教學一段文字,『林○○不斷提出侵權官司,雖然未經其同意即使用照片者確已侵權,但不少人說應同時考量用途,甚至指出,若不斷以「刑法逼民法」取得有利賠償的訴訟手段,無疑是把訴訟當生財工具。保護智慧財產權是國人應有的概念,不宜因林○○主張金錢賠償,就質疑其動機,反而是身為侵害者的一方該反躬自省,社會大眾在援引他人智慧結晶時,有無過於草率。』請問,能這樣宣導國人正確的著作權觀念,如果能讓全民都沒有智慧財產侵權事件的話,律師是不是少掉很多訴訟客源啊?連律師都能這樣做了,那想要減少工作量的檢察官呢?

大家可以網路搜尋一番,幾乎找不到有任何檢察官在網路上發文,試圖宣導網路動植物生態照片的使用,要如何避免侵權糾紛。如果我們用『林達檢察官、著作權』等關鍵字搜尋,只能找到日前【司改之我見】批判告訴人濫訴這篇。他是一位職司電腦智財犯罪組的專業檢察官,平日毫無為預防國人減少智財犯罪盡任何公餘心力,竟然還為文批判被侵權者濫訴牟利。當所有學生都誤以為在網路任意使用他人照片是合理使用』,請問侵權的案件是會減少?還是增加?這種檢察官還要寫文章怪國人為小事輕啟訟端?然後再怪到都是立法問題?我真的非常贊同某個遭司法濫訴受害蒙冤的高科技教授說過的,所有司法人員都應該先考過邏輯學。


我十分確信,我的昆蟲照片在網路上被侵權盜用的數量,比林檢察官暗批的那位『濫訴蟑螂』多非常多,我在2008年左右依法起訴的被告也絕對不會比他少。那依林檢察官的標準,我不就要變成超級蟑螂?還好,我沒那麼多時間上警局與地檢署做筆錄、出庭,找得到被告詳細身分者,我都花錢請律師先行代勞求償,要不然『濫訴蟑螂』、『司法蟑螂』等惡名絕對是冠在我的頭上。然後,一堆無知敲邊鼓者還傻傻的人云亦云,你還以為跟著檢察官恣意罵人蟑螂不會出事的嗎?有沒有順便再被追訴一個誹謗罪啊?

一個檢察官都會上網指控別人蟑螂了,然後在發文中還要抱怨妨害名譽誹謗更多,網路虛擬遊戲不知真名互罵也要告......』,你有事嗎?要不要先考邏輯啊?

2017年3月14日 星期二

鏡周刊2017,03,12臺北地檢署檢察官林達撰文《【司改之我見】靠濫訴月入十萬 地檢署成專屬討債公司》一文讀後-----(上)

鏡周刊2017,03,12臺北地檢署檢察官林達撰文《【司改之我見】靠濫訴月入十萬  地檢署成專屬討債公司》一文讀後-----()


甚麼五色鳥、八色鳥、一百色鳥,對不起我也不懂。』在這文章的第一段,劈頭就出現這段文字,套句林檢察官的話,讓人看了就『火上心頭』。你不懂鳥類,沒人怪你,但是一個堂堂執掌司法的專業人員,對其他的專業,做出這麼輕佻鄙視的為文,這是你們司法人員普遍的素質與水準?嘖嘖!鳥類不是我的專業,我都還知道天下沒有一百色鳥,而五色鳥和八色鳥可有天壤之別,對我而言這不是專業,是常識呢!

和解條件……十萬元!我一聽真是火上心頭,……』,10萬元是獅子大開口嗎?我真的不知道職司智慧財產犯罪防治的國家檢察官,對於智慧財產的價值這麼無知,依據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稿費支給標準,使用專業圖片稿件每件就有4,060元的最高支付水準,而實際上所有資深專業攝影師少量單一授權,幾乎每人都有高達1~3萬元或以上的紀錄。如果是一個使用費行情可達2萬元的攝影家照片被盜用,向侵權者開出510萬元和解費,我真的不解林檢察官為何火上心頭?

或許,林檢察官不認為該攝影師有很高的身價?無所謂,其實別人的行情高低我也不知道。換個角度看好了,我願意開出一個更優渥的條件,先預付10萬元給林檢察官,稍稍補助買全片幅相機、長焦鏡頭,然後請林檢察官在一年的時間內去找、去拍八色鳥,禁止食餌、放鳥音誘拍,一年後若交得出一張公認可以放上封面或月曆等級的高品質照片,那我再支付林檢察官20萬版權費。如果做不到,不必賠償,10萬元更不必還我,四大報頭版下用半版向全國專業攝影師們聲明致歉就好。願意嗎?

下庭一回辦公室,我確認了著作權法關於合理使用的範圍,直接寫了不起訴處分書。』針對這一點,我要依據我多年前的研究與訴訟經驗,向林檢察官的專業提出挑戰與質疑。

一句『合理使用』,幾乎是歷來所有司法人員為侵權被告卸責的統一口徑,我們就利用這裡來為『合理使用』的法律專業規定,試做詳細的探討。

著作權法第65~~
著作之合理使用,不構成著作財產權之侵害。
著作之利用是否合於第四十四條至第六十三條所定之合理範圍或其他合理使用之情形,應審酌一切情狀,尤應注意下列事項,以為判斷之基準:
一、利用之目的及性質,包括係為商業目的或非營利教育目的。
二、著作之性質。
三、所利用之質量及其在整個著作所占之比例。
四、利用結果對著作潛在市場與現在價值之影響。
著作權人團體與利用人團體就著作之合理使用範圍達成協議者,得為前項判斷之參考。
前項協議過程中,得諮詢著作權專責機關之意見。

依我的經驗,幾乎所有偏袒侵權嫌犯的檢察官或法官,馬上都會運用『一、利用之目的及性質,包括係為商業目的或非營利教育目的。』來為非營利身分的被告開脫。針對林檢察官的個案舉例,『確認了著作權法關於合理使用的範圍』,他直接將那位大四學生不起訴。我倒想請問,是因為這位大四學生是『非營利教育目的』嗎?我不清楚。不過『非營利教育目的』和『非營利目的』是我普遍看見的刻意混淆。更何況還有上述二~四條,很容易對創作者有利的條件,往往被偏袒的司法人員故意忽視。另外,這裡我就不提非營利侵權攝影作品,比營利使用對創作者的傷害大更多。

好吧!不採用『其他合理使用之情形』部分,採用『著作之利用是否合於第四十四條至第六十三條所定之合理範圍』好了歡迎林檢察官回去找第44~63條的所有規定中,只有中央或立法機關行政立法所需、學校教師於課堂教學所需、媒體於報導所需等,有較模糊的合理使用空間,其他私人身分或單位根本找不到照片著作物的合理使用。要為這個大四學生免訴,大概只能牽強引用第52 條『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在合理範圍內,得引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我倒想問,把他人精美的照片重製到自己的網頁上分享他人,榮耀自己,請問是報導什麼?評論什麼?教學什麼?研究什麼?最重要的,『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的『之必要』這三個字都視若無睹嗎?全世界不會侵權的照片那麼多可以用,只有被侵權這張是必要?

其實最難替被告開脫者,是著作權法第 64 ~~
依第四十四條至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之一至第五十條、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第五十五條、第五十七條、第五十八條、第六十條至第六十三條規定利用他人著作者,應明示其出處。
前項明示出處,就著作人之姓名或名稱,除不具名著作或著作人不明者外,應以合理之方式為之。』就我所知,絕大多數侵害照片著作權的嫌犯,幾乎都不會註明出處、作者,可是會偏袒被告的司法人員,也絕對會對告訴人針對這個條文的訴求,視若無睹。


我不清楚這個大四學生個案來龍去脈,真的非常期待看看林檢察官的不起訴處分內容,到底是否找不到任何的瑕疵?

每一張攝影作品背後,都有創作者一輩子的辛苦與專業成本,你可以選擇喜不喜歡、使不使用,但是任何人都無權為盜用者的立場批判和解費的高低,更何況是打擊犯罪的檢察官。

2017年3月13日 星期一

【遠流部落格】March 17, 2010 / 士林官邸拍花


士林官邸拍花

 

自從二月下旬年假結束回台北,足足忙了一個月的各種雜事,沒有出遠門拍照或自然觀察(最遠都只在社區環境裡)。其中包括為了省錢,花了兩個星期的時間,一切DIY,將自家一樓陽台改建成迷你型網室,天天敲敲打打、鋸鋸磨磨,因為常累到全身痠痛,反而意外養成一個月早睡早起的好習慣(可惜這幾天又破功了)。
 
上週日,終於將足跡跨出新店以外,帶著社區的幾位住戶學員,搭著小巴到士林官邸研習拍花。當場被滿園數百名的中國遊客擠得嚇壞了!假日風景名勝地區的遊憩品質跌至谷底,這是開放後的必然後遺症。下回千萬記得不能選觀光勝地辦研習,尤其跟導遊口中號稱的『蔣委員長』有關的風景區(我也算是當天的領隊人員,很慶幸不必淪落到要稱老蔣兄為『蔣委員長』)。
 
由於學員都是只拿傻瓜相機拍照的初學者,我也只帶著傻瓜相機出門,偶爾現拍現看、讓學員觀摩取景的角度與拍攝效果。利用整理照片時,選了五張PO上本篇和大家分享。前三張都是玫瑰花,後兩張就讓初學者練練認花的功力吧!
 紫花酢(ㄘㄨˋ)漿草


台東火刺木(狀元紅)

【遠流部落格】February 25, 2010 / 虎斑泥壺蜂築巢記(6)


虎斑泥壺蜂築巢記(6)



從事昆蟲生態觀察是我的至愛,而生態行為最複雜也最精采的昆蟲,當然非蜂類莫屬。除了未來研究重點放在虎頭蜂以外,泥壺蜂、細腰蜂、蛛蜂這些狩獵蜂與長腳蜂、蜜蜂、木蜂等類群,都是值得我特別留意的對象。在李淳陽老師的『昆蟲世界奇觀』書中,精心實驗探討築巢於竹莖孔洞的棕泥壺蜂等種類,他在書中的分析,啟發我對相關蜂類有更進一步的好奇與專注。

在『昆蟲世界奇觀』書中,還介紹了『虎斑蜂』(Pseumenes depressus)在竹莖上挖孔築巢的生態,這種體型比虎斑泥壺蜂(Phimenes flavopictus)稍小的泥壺蜂,外觀上與虎斑泥壺蜂簡直像巒生兄弟。我的兩本昆蟲圖鑑上都沒有介紹這種,為了供大家簡易確認,在這裡將Pseumenes depressus取名叫做『鉤紋虎斑泥壺蜂』,牠的中胸背板有2枚黃色的魚鉤狀細紋;而虎斑泥壺蜂的中胸背板,則是4枚呈現『介』字型分布的黃色細紋。

再回來談虎斑泥壺蜂。發現『虎斑媽』在我陽台花盆鐵架上築巢之前,其實早就經常發現牠流連在同一個陽台邊(是否同一隻我沒證據),當初完全不知道牠多日來來去去,早就先在隱蔽的角落築了一個大泥巢。後來,發現在陽台南方松圍籬夾層中有兩個長腳蜂窩巢,為了觀察拍攝那些日本長腳蜂與棕長腳蜂,我狠心拆掉數片南方松木板後,這才找到其中一片木板內側,黏著一個長橢圓形的大泥巢(見下圖)。
 
我從先前『虎斑媽』經常出現在這個泥巢的附近,推論它就是蜂媽媽早先構築的育幼泥巢。既然沒有全程觀察築巢的過程,當然要動手破壞來一探究竟了!我用刀片輕輕一挑泥巢表面,雖然在意料中確認它也有一層『冬衣』(這是冬衣還是通例仍有待日後確認),結果卻有不同的意外,沒想到這層外覆的泥層相當的薄,更驚奇內外層泥巢間中空的位置上,完全沒有任何的支撐泥團,也就是說,這最外層的泥層是騰空搭過去的(下圖是拆掉外層的泥巢內部),不得不佩服牠的天生本能與高超的建築技術。試想,要人們用泥巴在地面上,騰空糊出一個小帳篷大小的半球型中空薄泥屋,不容易吧!
 
破壞工程繼續進行著,我小心翼翼的從內層泥巢的一側慢慢挖開硬泥。最後,我確認這個總巢一共有4個上下並列的橫向泥壺巢室。從外側看進去,其中的3個巢室內,見不到任何泥壺蜂的幼蟲或蛹,只有亂七八糟的一堆雜碎東西;剩下的另一個巢室則是被絲絨所裹覆(見下圖)。從多年前觀察黃胸泥壺蜂生活史變化的經驗來看,這個包上絲絨的泥巢中,才有一隻正常發育的幼蟲或蛹。那其他3個泥巢中亂七八糟的東西是什麼呢?
 
(裡面的東西已經倒出了)

我分批將單個泥巢巢室中的雜亂東西倒出來,三大團雜碎中主要的東西,都是毛蟲殘缺的屍骸、疑似泥壺蜂幼蟲的屍骸,還有一堆蠕動的小蛆(見下圖)。從外觀上來判定,這一堆細小的蛆蟲,要不就是寄生蜂的幼蟲,再不然就是蠅類的蛆蟲。依經驗法則來推測,我認為這些小蟲子應該是蠅蛆才是。只要等牠們化蛹、羽化成蟲,答案自然會揭曉的。可是拍完照後,因為別的事暫時離去,忘記立即回收倒在陽台地面磁磚上的屍骸與小蛆蟲,等過了一會兒想到要回到陽台收拾殘局時,竟然全數被強盜螞蟻搶個精光。
 
又一次半途而廢嗎?不盡然也!我家陽台還有一個完整的泥巢,大概今春就可以追蹤出事實真相。順道一提,有沒有人想過:蜂類有大顎可以咬破泥巢出來花花世界,蠅類沒有、不就全都困死在泥巢中嗎?目前我的確是有這麼樣的看法,因此我認為這些蠅類不是一物剋一物的寄生蠅,而是隨機胡亂產卵繁殖的小蠅類,蠅媽媽根本無法從基因遺傳中,去避免自己的後代全軍覆沒。有沒有料中我暫時沒答案,就等待日後再來確認了!

【遠流部落格】February 19, 2010 / 虎斑泥壺蜂築巢記(5)


虎斑泥壺蜂築巢記(5)



2009年7月6日,這是發現虎斑泥壺蜂在陽台築巢的第三天,由於那一陣子舊居開始進行出售的議價、簽約……等相關瑣碎事宜,當天中午以前根本沒有機會繼續追蹤觀察。直到下午15:35再訪陽台的泥壺蜂巢,我看見蜂媽媽不在了,整個泥巢已經變成較大、較圓潤的『三合一泥巢』,意思是:原本的第三個泥壺已經按照標準作業程序糊好、產過卵、塞進一堆毛蟲、封閉洞口,接著蜂媽媽還啣泥多次來回在泥巢表層加料,將三個並排的泥巢修補加工成一個較大的橢圓型泥巢(如下圖)。看見這個結果,我猜這隻蜂媽媽大概完工了,應該不會在同一地點的旁邊加蓋第四個泥巢了,從此告別我家陽台了吧!拍了幾張紀錄後,我收工回屋去。
 
哈!我猜對,也猜錯了!牠是不再繼續構築第四個泥壺,但也並未真正完工。一個鐘頭後,我隔著紗門瞄到一個熟悉的『虎斑』身影,從陽台間向著戶外飛奔而去。走出陽台,發現蜂巢表面多出一些雜亂散布的塊狀深色泥沙區,有些已經乾了、有些還呈現濕濕的深褐色。天啊!這隻蜂媽媽也太沒審美觀了吧!眼前這一幕,簡直就像是在拉哩頭上貼滿著狗皮膏,醜斃了!(如下圖)
 
先別嘲笑這隻蜂媽媽,我試圖揣摩這個「多此一舉」的加料行為,背後到底又有什麼深層的生態意涵?想了老半天也只能舉雙手投降。這下子只好和大家瞎掰一下,我認為這隻蜂媽媽一定是畢卡索轉世投胎的,只是變成六足小蟲後,眼高手低吧?老實說,牠會捨棄原來專用的『採泥場』,找到另一處粗沙地採泥,最後在泥巢表面塗上一層不均勻的粗泥沙,應該有什麼我尚未參透的特殊作用,希望有一天能真相大白。

16:35蜂媽媽離去後,當天並未再回來過。7月7日與8日兩天,我都會抽空到陽台上去看看狀況,不但沒有發現『虎斑媽』的蹤影,泥巢也沒有任何的新變化,我想這下子真的完工了吧!唉!又被『虎斑媽』耍了!7月9日我算是已經停止持續觀察,近黃昏的17:22,忘記什麼原因到了陽台,相當意外的發現泥巢變大了一些、也漂亮了許多,因為它又被蜂媽媽塗上一層質地、顏色較均勻的土黃色泥巴,這些泥巴應該是來自最早先的『採泥場』。看見泥巢中段還有一大片潮濕區,代表著這是剛糊上去沒多久的狀況(如下圖)。好懊惱喔!假如早幾個鐘頭出來檢查,我一定可以觀察到蜂媽媽是如何糊上這層泥的。我想老天爺要我慢慢來揭秘,今後再接再厲吧!
 
這回篤定真的完工了!『虎斑媽』從此不再出現我家陽台。事後,我仔細檢查完工後的泥巢,得到兩個觀察結論。第一,從泥巢中段濕濕的表徵看來,最外層的泥巢是由兩端分別向中間構築的。第二,泥巢表面有些許沒有完全封閉的小洞,透過小洞仔細檢查後,我發現最後糊上去的這層泥巴,並未完全黏貼在原先的『狗皮膏拉哩頭』上;也就是說,外層泥巢與內層泥巢中間,還隔著一點點小小的間隙。

我私下懷疑、推理個半天,也不知道是對是錯。我想,『虎斑媽』在泥巢上按照本能多糊上一層外衣,這不就是多穿上一件衣服嗎?大概這個大巢室中的北鼻,應該要等到隔年才羽化成蟲,多加上一件冬衣,怕牠們著涼了!假如這樣的研判是正確的,那麼我必須觀察到春天的其他『虎斑媽』築巢時,不會在總巢室外再糊上一個有夾層的泥巴,這樣才能證明我的研判正確,加油吧!


可是,明明要加上禦寒表層,為什麼當下這隻『虎斑媽』卻在外層泥巢表面留下一些零星的「通風」小洞呢?又被打敗了!難道是這隻『瘋媽媽』秀逗了?技術不好加上老眼昏花,不是故意的啦?還是這種「洞洞衣」是通例,它又是有什麼我參不透的特別生態意涵。不禁又要說:大自然的奧秘,不知道的總比知道的多太多了啦!

【遠流部落格】February 12, 2010 / 虎斑泥壺蜂築巢記(4)


虎斑泥壺蜂築巢記(4)


隔日早上晚起了!十點左右出去陽台檢查泥巢的狀況時,挖哩勒!昨日的泥巢洞口早已封閉(封閉洞口的泥巴早就乾了),而緊鄰舊泥巢的一旁也已經另外糊出半個濕濕的泥巢(下圖)。很高興負責任(或許該說盡天職)的蜂媽媽如我預料,繼續前一天被大雷雨打斷的工作。只可惜牠太早起、而我還在睡懶覺,根本不清楚牠到底抓了幾隻的毛蟲進巢中,這時只有一個念頭,早起的蟲兒不只有會被鳥吃,還有可能被蜂抓內!
 
一個鐘頭後,虎斑泥壺蜂媽媽已經糊好第二個泥巢巢室。11:12,牠開始轉身將腹部插入巢室中產卵(上圖)。由於這一回牠產卵的時間比較長,前後持續了2~3分鐘,算是難產吧?意外讓我多拍了好幾張的照片。接著牠又起身離去,開始到處去搜尋獵捕那種夜蛾幼蟲。每回出門,短則10多分鐘,長的約一個小時,蜂媽媽就會帶回一隻相同的毛毛蟲塞進巢室中(下圖)。離去的時間較長時,有時候牠會空手回來巡視一下再出門。最有趣的一次,下午2:43分將一隻毛毛蟲塞入巢內後,2:58空手回來,站在泥巢上探進探出檢查了好久才離去。接著一個多鐘頭毫無動靜,4:12才又抓了一隻獵物回巢。怎麼一回事呢?
 
想一想,我明白了!牠辛苦了一上午都沒吃午餐,累了,餓了!2:58回來數一數毛蟲有幾隻後(怕離開太久被我順手牽羊),才放心的離去,準備好好吸一頓花蜜大餐兼下午茶,然後找個陰涼的樹蔭間睡個午覺………………
 
吃飽了、睡飽了,體力好、頭腦又清醒,工作效率當然高。4:33和4:48分別又帶回來第9號與第10號兩隻毛蟲。天啊!從前觀察黃胸泥壺蜂塞進泥巢一隻大毛蟲就封閉了洞口,這一回竟然有天壤之別。第10號毛蟲塞進巢室後,蜂媽媽還拼命的用頭向內擠啊、推啊(上圖),真的滿了!我從洞口就能清楚看見10號毛蟲的身體。終於,4:55蜂媽媽啣回一顆大泥球,隨即將洞口封了起來,完成第二個巢室的繁殖工程(下圖)5:00,牠將第二個泥巢完全封閉後離開。隔沒多久,蜂媽媽又啣了一團泥球回巢,將第二巢室的洞口糊上更多的泥漿。接著,牠又取泥來回數趟,陸續用泥團將兩個巢室的連接處,做更進一步的修補填充(見下方第2圖泥巢上潮濕的修補痕跡)。
 
5:20左右,蜂媽媽在第一泥巢的另一側,開始用泥團構築第三個巢室。6:20左右,蜂媽媽離去後不再回來,因為天快黑了,牠的睡覺時間到了!這時候,第三泥巢也已經略具雛形。
 
除了吃飯與尿尿,坐在板凳上堅守崗位12個小時的我累得很開心,觀察與拍攝的成果算得上小豐收吧!謝謝蜂兒與老天,感恩啦!

【遠流部落格】February 7, 2010 / 虎斑泥壺蜂築巢記(3)


虎斑泥壺蜂築巢記(3)




接續陳述第一篇的觀察前,先簡單聊一下泥壺蜂。泥壺蜂是一類典型的狩獵蜂【註1】,這類昆蟲的中文古名叫做「蜾臝」,發音為「果裸」。牠最早的記載大概是出現於「詩經、小雅」:『螟蛉有子,蜾臝負之』,意思是螟蛉這種蛾類的小孩,是由蜾臝負責將其養大的。 我想古人中,像現今這樣閒閒沒事專心觀察昆蟲生態的人不多,他們或許也沒想到要將泥巢挖出來一探究竟,因此才會有泥壺蜂抓毛毛蟲回家養的誤判。

          
說回到去年74日我家陽台築泥巢的那隻虎斑泥壺蜂。下午3:48,整個泥壺大致完成(如上圖,大家注意看泥壺左上方多出一小團的泥巴,那是觀察期間帶回泥球的媽媽被我過大動作嚇跑時,當場隨便丟棄的。我將小泥團自地面挖起糊在牠的泥巢上,看牠回來後會不會再回收利用,結果牠根本視若無睹──【註2】)。當蜂媽媽將泥壺洞口修整出一個略微突起的外緣後,原本以為牠會先離去獵捕毛毛蟲的,沒想到牠立即如下圖轉身將腹部插入泥壺中,在泥壺內壁生下一枚「小香腸型」的卵粒(事後趁牠離去時,用手電筒照入洞內仔細確認過的),然後起身離去。
 
下午4:02,不到5分鐘內牠就咬回一隻毛毛蟲(我尚未仔細確認種類別,大概是某種夜蛾幼蟲),塞入泥巢中,牠立即起身離去;4:08,牠又抓回一隻相同的毛毛蟲塞進洞內,再離去。那時候,天色瞬間轉成一片昏黑,遠處隆隆作響,經驗告訴自己,大雷雨快到了!隔不久,屋外開始聽見稀疏的雨滴樹葉聲;4:15,蜂媽媽空手而回,站在泥巢上檢視幾回後,再次離去。接著,陽台外霹靂啪拉的午後強陣雨,夾雜著震耳欲聾的電光聲響,放眼院子外的能見度僅剩十餘公尺,風強雨驟中恐怕沒有任何昆蟲還敢四處飛行,我好擔心這一回難得的觀察記錄,又要無疾而終了。
 蜂媽媽將毛蟲獵物塞入泥壺中

5點過了,雨勢雖減小,但卻沒有立刻停歇的趨勢,蜂媽媽也還沒回來。躲雨嗎?找不到毛蟲嗎?意外傷亡嗎?坐在板凳上滿腦子胡思亂想的我,很有耐心的守著泥巢等著蜂,等到6點半過去,雨更小了一點,天色卻越來越暗,蜂媽媽一直都不曾再現身過。直到我恍然大悟:晝行性昆蟲的一天早已結束時,才若有所的失將器材裝備收進屋裡去。 


【註1】我所謂的狩獵蜂,是指會獵捕麻醉其他昆蟲到巢室當作育兒食物的蜂類,泛指各種泥壺蜂、細腰蜂與蛛蜂;至於一樣會獵殺昆蟲的長腳蜂與虎頭蜂,因為牠們當場都會將獵物格斃支解成肉團,沒有獵人扛著獵物回家的那種感覺,我就沒將胡蜂科的成員當作狩獵蜂。而李淳陽老師『昆蟲世界奇觀』書中的狩獵蜂,主要就是指泥壺蜂。

【註2】:我很調皮,早已養成捉弄小昆蟲的習慣,順便當作是實驗觀察的一環。這一次小小的作怪,讓自己再一次見證,昆蟲有時候算很聰明、有時候又真笨!牠按照本能糊出一個固定形狀的泥壺時,壺身多出一坨似乎很難看又礙手腳的「異物」時,對牠而言好像沒差嘛!正經說:牠們很多行為似乎都是按照公式化的本能去做,例如腳上啣著泥,無論如何牠都會設法回到巢去;腳上沒有泥,牠應該就會回到水邊去吸水;等到糊好泥巢、產下卵,腦袋中只知道要去找特定的毛蟲;下大雨、天黑了,原本進行中的工作暫時中斷,隔天應該會繼續吧?我不知道這樣的研判是否正確?

【遠流部落格】January 26, 2010 虎斑泥壺蜂築巢記 / February 1, 2010 虎斑泥壺蜂築巢記(補充說明)


虎斑泥壺蜂築巢記



去年剛走出心靈的自閉,先是完全放空自己。當時發願在舊家賣掉前、天天寫一篇格文刊載;還有,一年內完全不拒絕演講、帶隊的邀約來回饋讀者(今年七月起,我又要全心投入工作了)。就在七月初,剛剛忙完『野花圖鑑2』的出版瑣事,自己還沒有更新添購大批的攝影器材,更沒有未來的工作規劃,遇到沒有演講或帶隊的日子中,就在山居庭院到處閒逛。先前『拜託協尋虎頭蜂窩』的內文中(http://blog.ylib.com/flower/Archives/2009/09/01/11853),提到在陽台觀察黑尾虎頭蜂(姬虎頭蜂)殲滅了三巢的長腳蜂,後來才激發我想要研究拍攝虎頭蜂的念頭。就在那同時,小小數坪的陽台間,經常是蜂來蜂往、各司其職。

回想起來,當時除了日本長腳蜂、褐長腳蜂、雙斑長腳蜂與黑尾虎頭蜂外,虎斑泥壺蜂也是陽台間的另一種常客。牠不但是長得最標緻的一員,而且還是當時讓我觀察耗時最久、按下最多快門的種類。原先我就清楚,虎斑泥壺蜂經常在我家陽台逗留的目的,絕對是找尋遮風避雨的築巢場所。起初我並未刻意找尋牠或牠們在哪邊築巢(分不清楚是否為同一隻),因為每次發現蜂影靠了過去,往往就把來客給嚇離現場。直到有一回,保持距離追蹤蜂影時,目光瞥見陽台間盤旋的一隻虎斑泥壺蜂,牠的腳下懸著一顆大泥球,那時心中才十分肯定牠已經找到落腳的築巢場所。沒多久,我觀察牠的停降過程,輕易發現在陽台角落一個閒置的花盆鐵架上,那隻泥壺蜂已經糊製出碗形的半橢圓泥巢。
 
守巢待蜂的戲碼上場了!安置好拍攝的裝備,我拿著板凳坐在泥巢旁,靜靜的拍著啣著泥球的蜂飛來、糊泥巢、蜂離去。由於牠的「汲水場」、「採泥場」與「築巢場」地點固定不變,因此每次往返的時間差頗短,不受我干擾的情況下,每次完成一個週期費時大略都是五分鐘上下。
 
一直克制不了自己的一個偏好,超愛拍攝飛行中的昆蟲,癡迷牠們被相機與閃燈凍結在空中的瞬間英姿。我預先觀察摩擬好蜂媽媽停降泥巢的路線,構好了圖、設定好焦距。等牠回到現場,我就在一旁盯著牠的身影,當牠即將停降在泥巢時,我就嫻熟的將右手食指按下快門。和以往拍攝底片的年代不同,「喀擦」聲後,馬上可以一翻兩瞪眼,透過小液晶螢幕就能檢視拍攝成功與否。這般重複的動作可以一拍再拍,根據經驗粗略的統計,十次中總有一、兩張完全對焦清楚,由於數位時代沒有底片成本的考量,如今總是能拍到滿意才罷手!


虎斑泥壺蜂築巢記(補充說明)

前一回,提到虎斑泥壺蜂的「汲水場」、「採泥場」與「築巢場」地點固定不變,怕對泥壺蜂陌生的朋友們看不懂,花點時間來解釋清楚。

一般常見的大型泥壺蜂,如虎斑泥壺蜂、黃胸泥壺蜂、褐胸泥壺蜂等,牠們取材用來糊製育幼泥巢的泥巴,並非來自潮濕的泥灘地。在我的觀察經驗中,雖然不是所有的種類習性均相同,但是先「汲水」、再「採泥」的情形佔絕大多數。講明白一點,這些泥壺蜂媽媽築巢用的泥巴是自製的,牠們會先飛到乾靜的溪流、池澤或水灘旁,先喝個一大口水存放在肚子中,接著飛到事先找定的一處乾泥地上,先將肚子內的水液慢慢吐光,同時用大顎迅速的搓鏟沾濕的泥地,十幾二十秒內,牠的胸前就會搓出一個被前腳勾住的大泥球,接著牠就會嘴腳並用、啣起泥球,朝著預先選定的築巢場所飛去。

在野外環境中,潮濕的泥地並非罕見,直接從濕泥巴地挖起一團泥球不是很方便嗎?為什麼這些泥壺蜂媽媽要多此一舉呢?我想道理很容易猜出來,牠們演化出這般的取泥行為,應該是清水與乾泥地中,會影響育兒食物新鮮度或造成幼蟲疾病身亡的細菌、病毒,遠比潮濕泥巴地中少很多吧!

以下的影片連結,是2001年六月底我在烏來山區,拍攝到虎斑泥壺蜂製造泥球的過程。

【遠流部落格】January 20, 2010 / 魔鬼來了!


魔鬼來了!


挑選客戶需要的圖片時,無意間發現這張塵封已久的有趣作品。那是2005年全家到復興鄉角板山郊遊時,離路旁停車位置有一小段距離的荒地上,仰頭意外瞧見這一幕難得的驚奇。當時注意到的人不多,大概是自己專業敏感度使然吧!找來妻小問她們覺得像什麼?大家異口同聲說『魔鬼來了』。

那是想像力、一兩棵枯木,加上迅速攀爬的茂密蔓藤(應該是洋落葵),在自然生命更替下所共構的短暫魔幻世界。因為,枯木終會腐朽,蔓藤更是日以繼夜的增長蔓生,就是在那短暫的時日中,在前後不及5公尺的一隅,恰巧能看見那一點也不可怕的「魔鬼」,張開雙臂嚇唬著身前的小孩童。

等再一次造訪角板山時,「魔鬼」不見了。生命不能永恆,魔鬼亦然!

【遠流部落格】January 15, 2010 / 『野花圖鑑』補遺──台灣鐵線蓮


『野花圖鑑』補遺──台灣鐵線蓮

好久沒有補充【『野花圖鑑』補遺】了。因為篇幅的限制,加上出版政策上規劃:『野花圖鑑2』中的種類,設定至少中海拔要有分布紀錄,因此第二本圖鑑中,我忍痛犧牲許多相當不錯看或蠻喜歡的野花。
 
毛茛科鐵線蓮屬(Clematis spp.)是我相當喜愛的一類野花,屏東鐵線蓮(『野花圖鑑2』P.176,花如上圖)當然是我的最愛,她稀有少見,是僅分布於恆春半島山區的特有種植物,這種花不但超大、超美,還有極優的清香(同屬中的其他種類或多或少都有香氣,但是有的種類味道實在不怎麼樣,例如分布最廣也最常見的串鼻龍【『野花圖鑑1』P.222】,味道雖然也明顯,可是脂粉味太重了,聞起來就很俗),早該被培育推廣為園藝圍籬植栽了(我家也扦插種了一小棵,但是可能太冷、太濕而一直長不大)!

這回就來補充只有南部局部地區稍常見、也是台灣特有種的台灣鐵線蓮。

基礎資料如下

中名:台灣鐵線蓮
學名Clematis formosana
科名:毛茛科
花期123456789101112
生態標示陽半蔭。海平中高。草灌蔓藤
特徵:多年生常綠木質藤本植物;莖密被短柔毛。3出複葉;小葉紙質,葉形變化大,卵形、卵狀橢圓形、卵狀披針形至線狀披針形;全緣、不規則疏粗鋸齒緣、2~3淺裂至3深裂;葉面光滑,葉背疏被毛。花被4枚,平展或捲曲;花白色,徑可達28mm單一至複聚繖花序,腋生。
生態:分布於南部低海拔山區的特有種植物,攀爬生長在林緣的灌叢或樹叢上。

附記
在扇平中海拔下限高度的林道邊(海拔高約8、900公尺),我第一次拍到台灣鐵線蓮(如上圖)。照理講這一種應該可以擠進『野花圖鑑2』,最後仍然將她排除,其實另有原因。極力衝刺『野花圖鑑2』種類數的期間,我幾乎每個月造訪一次恆春半島的里龍山,幾回下來,我被里龍山區的「台灣鐵線蓮」族群搞昏頭了!

↑↓里龍山步道入口的「台灣鐵線蓮」


 
在登山步道入口處不遠的小徑旁(海拔約200公尺),那邊有好幾大片的「台灣鐵線蓮」族群,那裡的植株小葉葉形變化極大,全緣至三深裂都見得到(三出複葉);花期10~11月多呈發達的複聚繖花序,花被較細長、略帶淺綠色、多數均向外捲曲,模樣很像田村氏鐵線蓮(請參見『野花圖鑑2』P.178,二回羽狀複葉);但是從葉片表面被毛的特徵來看,反而比較像巴氏鐵線蓮(請參見『野花圖鑑2』P.178,二回三出複葉或二回羽狀複葉)。因此,她與前述二種應該都不同。
 

讓人頭大的是,假如里龍山步道入口那些是「台灣鐵線蓮」,那麼與扇平的「台灣鐵線蓮」又有明顯的差異:扇平的植株小葉全緣或不規則疏粗鋸齒緣,沒有中裂或三深裂的情形,葉片表面光滑或幾近光滑;花單生或簡單的聚繖花序,花的小梗特別細長、明顯下垂,花被近白色、橢圓形,不捲曲;最主要的差異是扇平的「台灣鐵線蓮」花期6~8,盛花期7月。而且同樣在里龍山海拔稍高一點點的地區(約400公尺),一樣有與扇平地區植株特徵幾乎相同的「台灣鐵線蓮」,花期也是6、7月(如上二圖)。我沒有把握步道口那種花期10~11月「台灣鐵線蓮」與這種「台灣鐵線蓮」到底相不相同,因為沒有充裕時間到各處標本館去檢視標本,心中的疑問至今尚未解惑。提出這個觀察結果,供植物分類的學者專家們參考,有機會順便指導我一下,住在南部或常跑南部的朋友們,也不妨多留意這個有趣的差異。
















【遠流部落格】January 10, 2010 / 老天賜福,寒天有蟲為伍!


老天賜福,寒天有蟲為伍!





打算回來浸淫在昆蟲世界後,原本以為冬天該是生意最清淡的季節。真的特別感謝老天爺的眷顧、疼惜,還有各方好友的協助,這兩個禮拜來,台北演講帶隊、南投拍照,來回奔波數次,忙昏了!
 
寒冬天,蟲兒死的死、躲的躲,想多拍一些存檔影片簡直是奢望(沒下南部省點油錢)。前些日子,在自家院子下方坡坎石堆間,喜出望外的翻出遲遲未動手去找的那個野蜂窩(中國蜂),真沒料到從石縫洞口還能看見裡頭五六片巢脾,還有一大球的蜂集團(上圖)。更慶幸這處野蜂巢存在應該已超過兩年,至今仍尚未被虎頭蜂完全殲滅。花了不少時間將洞口附近的野草、雜物清理乾淨,好方便日後隨時可以攀下、棲身、觀察、拍照。清理期間,還瞧見一隻黃腳虎頭蜂前來打算攻擊獵捕蜜蜂,我不急著拍這樣的生態,趕緊伸手將黃腳虎頭蜂趕走。
 
趁著短暫放晴工蜂勤快的進出蜂巢

說到黃腳虎頭蜂,真的堪稱台灣最耐寒的一種虎頭蜂,合歡山已經降雪的日子裡,低山區的族群還在苟延殘喘過日子。這陣子就是專注於南投魚池山區的一個蜂窩,來來回回摸索、改進防護衣的安全性與方便性,還有照明器材的加強與改良。每天拍完收工後,總得花掉好多時間擦拭腳架、燈架、相機上被攻擊蜂胡亂噴的毒液,免得下一回剛自車內取出設備,就遭到循味而來的「復仇者」圍攻。
 
拍完照後鏡頭上留下無數的攻擊證據


前一回回到家,取出器材拍攝一隻蝴蝶幼蟲化蛹時,從燈罩中先後掉出三隻黃腳虎頭蜂的屍骸,這些都是先前攻擊燈具時,受困燈罩中出不來而被烤死的。其中的一隻死狀超級雄壯威武,看牠的姿態,臨死前還拼著小命、伸長著毒針要螫燈的態勢,最後形成這付活靈活現的生態標本模樣(下圖)。老實說,要我抓來一堆蜂兒,打算做出一隻這般經典的標本姿勢,恐怕練上半個月也未必能夠成功,如今得來全不費工夫,感恩老天,感恩黃腳!
 
話說回來,假如用這張標本照片誆大家說:牠是正要攻擊我,被我騰空捕捉到瞬間畫面的作品,再編個沒人能現場驗證的故事,多數人一定會上當,看得出破綻的人也必不多。還好我不是這樣的人,大家不必擔心我的圖文解說有欺騙造假。只是,恐怕有少數喜歡拍照的人,對昆蟲或動物生態一知半解,因而勇於造假欺瞞,或試圖用不符生態現象的安排布置矇混過關……。總之,想表白的看法是,越是執著於生態觀察的人們,就越懂得享受得來不易的觀察成果與對生命認知的喜悅,當然就不必太在意拍不拍得到;相對的,戶外生態觀察經驗豐富的人,自然也很容易看出、某些攝影師造假生態的布置破綻了!

最後,還是要再麻煩大家,協助幫忙我找到容易拍攝的虎頭蜂窩。尤其是今年春天,假如能夠拍到越完冬的蜂王剛築巢的情況(剛築巢的虎頭蜂窩類似長腳蜂窩,沒有外覆的巢片),那真是完成今年最大的願望喔!

【遠流部落格】December 29, 2009 / 猜猜我是誰?


猜猜我是誰?


 
001
上圖是蝴蝶局部翅膀鱗片的特寫畫面,更精確的說,這是琉璃紋鳳蝶翅膀的鱗片特寫。
 
002
20多年前,剛開始是熱中採集蝴蝶、收藏標本,後來被繽紛彩蝶翅膀上、變幻莫測的幾何圖形深深吸引。在大學專攻攝影的我,器材還不充足,根本無法以鱗片結構所搭造的微觀世界當題材。畢業後,隨著省吃儉用、慢慢的器材累積,終於能夠透過Olympus 38mm20mm專用macro鏡頭,配合近接專用伸縮接寫環的呈現,將迷戀不已的「一公分」世界,留影在135mm的幻燈片方框中。
 
003
從此,我一頭栽進禮讚上蒼偉大創作的癡迷中。為了選取更多顏色、構圖的搭配,我全台各地採集標本;為了拍出最精細的紋理與質感,我曾經選用必須郵寄國外沖片的PKR底片;為了找尋鱗片完全沒有刮痕、脫落的翅膀,我開始自行飼養各種蝴蝶,用剛羽化的新鮮個體來做標本;甚至,為了拍攝別人不曾見過的蝴蝶,我還蒐集日本文獻,學著人工雜交不同的蝶種。
 
004
就是這份幾近瘋狂癡迷般的執著,最後我才進入更迷人的昆蟲生態世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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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著沒事的蝶友,有興趣就來考考自己辨識蝴蝶的功力,猜猜這些鱗片的主人是誰?(答案在最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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