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4日 星期六

【遠流部落格】July 16, 2009 / 給小讀者與小格友的一封信


給小讀者與小格友的一封信



從這二十多年來演講的經驗看,我的粉絲大部分是未成年的小學童。承蒙大家的喜愛,才能造就我持續近三十年生態攝影與自然觀察的事業。

就像大家的父母一樣,他們靠著上班、做生意賺錢,來提供子女生活、求學的經費,我的工作則是「專業生態攝影」,也就是專門依賴拍照賺錢來養家活口。而我的收入來源就是出版社出書給的版稅,還有別人使用我的照片給的使用費。

今天要和大家聊一聊,有關部落格使用別人照片的法律觀念。其實這是學校老師與家長的責任,假如有哪個小朋友還不清楚以下的內容,我覺得這是學校老師的重大失職。

現今網路世界無遠弗屆,隨時都有許多很棒的照片可以瀏覽或下載。因為一些不懂法律者不斷重製、轉貼的結果,其中有許多圖片大家已經搞不清楚作者是誰。假如大家把任何一張別人拍的照片,貼在自己的部落格中,卻沒有寫上作者的名字,無論照片的作者歡不歡迎大家散布他的作品,這個行為其實都已經侵犯作者的『著作人格權』,意思是犯法了!假如大家把我書中或我部落格中的照片,轉貼到自己的部落格中,就算是有寫出作者是張永仁,這樣還是犯法了!因為我書中或部落格中的照片只同意大家欣賞,如果有人要使用(刊登到自己部落格的動作就是使用),必須和我簽約取得合法授權才能使用的。而授權費就如同大家父母上班、做生意賺的錢,沒有付我授權費就使用我的圖片者,其實和到大家家中去偷去搶的盜匪沒有兩樣。

假如大家覺得有哪個部落格或網站內的圖片很精采,想要在自己部落格中介紹給其他格友知道,又不想要產生犯法的結果,用超連結的方式是比較保險的。方法很簡單,例如下圖我的部落格中,雞冠細身赤鍬形蟲的內容與圖片你很喜歡,想要在自己部落格中和其他人分享,可以在最上方第二行的網址右邊空白處按一下左鍵,這時候網址就會出現灰色底,
再把游標移到網址中按下右鍵,這時候就可以出現下圖中的視窗,用左鍵點選複製後,
就可以在自己的格文中按右鍵選擇貼上http://blog.ylib.com/flower/Archives/2009/06/20/10922這個網址了。你的格友假如看了你的介紹後,還有興趣想看一看我部落格中的圖片與文字,只要點一下上面那個網址,很快就可以連結上的!

再次強調,這些內容其實是學校電腦課老師該教的,老師失職沒有教,造成我很大的困擾,因為我很難分辨許許多多的部落格中,格主是大人還是小孩。我的觀念是小孩總要在錯誤中學習成長,所以我不該、也不會追究小孩子因為老師沒有教而不慎觸法的行為。但是這不代表我同意小孩子就可以隨便讓別人偷我家兒女的生活費或學費喔!(將我的照片Po在你自己部落格中,可以讓全世界想要利用我的照片者,隨時可以偷用在各種用途上,例如刊登廣告、印書、辦展覽的圖片,他們可以賺很多錢,而我可能99﹪都不知情,當然也不會收到半毛錢。另外有些網站也可能轉貼上我的許多圖片讓人免費查詢利用,他們或許不營利賺錢,但是造成本來該買我書的人不必買書了,我必定損失更多的收入。)
有關智慧財產權法律觀念,推薦大家看看下面連結的漫畫。
假如你希望自己的好朋友,今後不會因為部落格刊載別人照片而不慎觸法,請大家將本篇下方的網址複製下來傳送給對方,請他多了解相關的網路著作權法律觀念,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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